前阵子一朋友离职,公司甩来竞业协议,说好补偿按工资30%。他一普通开发,写的都是公开文档里能搜到的东西,哪来的商业秘密?硬签了等于半年不能去同行,那点补偿还不够还房贷。
其实
竞业立法本意是保护企业真金白银砸出来的技术机密,挺好。可现在玩坏了,连前台保洁都往上套,不签不放人,拿协议当锁链使。法律写得明白,得是接触商业秘密的核心岗才适用,把普通人一锅端,本质是违法限制择业自由。
管理上也本末倒置。真想留人钱给够就行,靠协议拴着只会逼出阴阳合同、离职报复,信任崩了团队也散。人才不流动,小公司挖不到人,大厂越垒越高,最后全社会一起卷。
你们遇过全员竞业的离谱公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