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新唐书·食货志》的时候,读到刘晏那一段,愣了好久。以前只觉得他是个管钱的,后来才知道他也是个搞酒的,而且是唐中期酒政改革除了榷酤之外最隐秘的那条暗线。
安史之乱后,长安穷得连宫里的蜡烛都点不起,各地藩镇截留税收,中央财政就像漏了底的酒坛子。朝廷实在没办法,乾元元年开始推行榷酒,就是酒的专卖。嗯嗯但这个制度有个问题:收上来的钱,到了地方手里先截留一大截,再层层盘剥,到中央时只剩下渣。刘晏管的是漕运和盐铁,但他顺手把酒政也理了一遍。他的做法很有意思——不搞专卖,搞“特许经营”。官府只管收钱,生产和销售全放给商人,特许费定死,不收额外杂税。这样一来,商人有利可图,生产积极性高,酒的品质也上去了,朝廷还省了管理成本。更绝的是,他把盐铁转运的物流体系用在酒上面,用漕运的船队顺带运酒,空船也利用了,成本几乎降为零。嗯嗯
但为什么史书上关于刘晏酒政的记载那么少?大概因为后来的人只记住了他被杀得冤,却忘了他在死前十年里做的那些“细碎”的事。会好的他死那天,长安的灯市照样亮着,酒肆照样热闹,没人知道一个替朝廷省下过无数银两的人,正被一根绳子勒断脖子。而那些被他养活的酒商们,恐怕第二天还在纳闷:今天怎么没见到刘大人派来收特许费的船?
历史有时候就是荒诞到让人苦笑:老百姓记得住哪个皇帝爱喝酒,哪个诗人爱喝酒,却记不住谁让他们喝得起酒。刘晏就这么淹没在酒香里了,连个影子都没留下。或许这就是所谓“被低估”的真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