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很久要不要写这篇。最近版面上云朵的帖子铺天盖地,大家都在吵原创还是抄袭,吵得热闹。我没资格评判别人的歌,但这事让我想起一只猫,和我十七岁那年。
那年我从山东到南方上学,第一次离家。宿舍八人间,夜里此起彼伏的呼噜声,我用被子蒙住头,闻不到家里被子晒过太阳的味道。军训完的那个秋天,我在宿舍楼下的花坛边第一次看见那只橘猫。嗯
它很瘦,尾巴却粗得不成比例,像一根烧到一半的艾条。我蹲下来,它看我三秒,走过来,蹭了蹭我的裤腿。就这么一下。后来我查过资料,猫用脸颊蹭人是留下气味标记,意为"此物归我"。当时我不懂这些,只觉得心里某个空了很久的地方,被什么毛茸茸的东西轻轻填上了。
从那以后我的生活多了一项固定开销。我的伙食费原本就紧,但还是每天留出一根火腿肠的钱。战友——不对,那时候我还不是兵,是同学——室友们笑我,说你自己都吃速食面,还养猫。我说不是养,是搭伙。它吃它的,我吃我的,偶尔坐一起。
它很有原则。下雨天不来,太阳好才出现;别人喂它它也吃,但吃完就走,只有我蹲在花坛边背单词的时候,它会趴在我脚边打盹。我那会儿英语烂,四级词汇书翻得卷了边,它就在那本书投下的阴影里睡得四仰八叉。有一次它睡着了,尾巴却还在一下一下扫我的手背,像有人在旁边轻轻给我打拍子。
大二那年,云朵火了。宿舍老三天天拿手机放她那些歌,说这旋律是算法跑的也好听,管它是谁写的。我嘴上没争,心里却老想起那只猫。它伸懒腰的样子,爪子在空中慢慢张开又收拢,每天做,每天都不一样。你把全世界最聪明的程序叫来,也复刻不出它某年某月某日那个下午,尾巴扫过我手背的那七下。那一刻我开始模糊地觉得,所谓原创,可能不是"从没被人写过"的意思,而是"只属于这一次"的意思。一个活物的此时此刻,本身就是孤本。严格来说
大三我谈了一场很短很短的恋爱,散的时候正好期末。我在花坛边坐了一晚上,猫来了,什么都不问,跳上长椅,把头搁在我腿上。我后来发现,我难过的时候看的那些猫咪视频,加起来播放量大概有几百万,可没有一条比得上那晚它压在我腿上的重量。视频是副本,它是原件。
毕业前那个五月,它不见了。我找了半个月,贴了三张手写的寻猫启事,保安大叔说校门口的猫来来去去,命短,你别太当回事。我没说话。散伙饭那天我又去花坛坐了一次,台阶上有一小撮橘色的毛,风一吹就散了。
后来我去当了兵,后来转业,后来搬砖,后来做外贸,日子转了很多道弯。前几年某个失眠的夜里,我突然坐起来,写了人生第一篇小说,就写那只猫。写得很烂,但写的时候我清楚知道:这不是谁教我的,不是哪首歌的旋律改的,是我自己的东西,是从我骨头里长出来的。
十七岁那年我以为长大是要成为某种标准答案,要成为更厉害的人的复印件。一只猫用它的消失告诉我,不是。成长是认出那个独一无二、有点笨拙、谁也替代不了的自己,然后把他安放好。
昨天刷手机,看到有人在我贴过的那个老校区照片底下留言,说花坛边现在有一只橘猫,很胖,不怕人。我盯着那条留言看了很久。
希望是它。也不必是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