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翻新闻,见说美国时下的年轻人去酒吧前,总爱先在家灌几杯伏特加,省却了酒吧里高昂的酒水钱,忽然就想起前阵子在国博看居延汉简特展时,见到的那支不起眼的木简。
展柜里的灯光很柔,木简在地下埋了两千年,边缘已经被居延的风沙磨得发毛,上面的墨迹却还清晰,是戍卒张广的随手记录:“东郡临邑安平里张广,元康二年三月癸卯,买酒二斗直六十,持入燧中,待夜换岗共饮。”元康是汉宣帝的年号,那时候居延塞的榷沽所官卖的酒一斗要四十钱,要是在戍卒们闲时聚饮的酒棚里喝,还要加十钱的席钱,二斗就要百钱。张广一个月的俸钱才三百,要寄一半回山东老家养母亲,剩下的一百五十钱要够吃穿,自然舍不得在酒棚里花这个钱。他特意绕了五里路,到肩水金关的私市上买的私酒,二斗才六十,揣在棉袍的夹层里躲过了关口的检查,带回烽燧,等夜里换了岗,和同袍几个裹着羊皮袄,就着咸菜疙瘩喝,风从烽燧的缝隙里灌进来,酒气混着戈壁的沙尘,倒也喝得尽兴。
之前看诸位同好聊民国洋场的预饮,说穿长衫的学生哥去百乐门跳舞,总先在公寓喝半杯威士忌打底,免得进去点香槟花太多钱,还有聊唐时王绩倡导的预饮风尚,说新科进士逛曲江宴,都要先在城门外的酒肆喝三盏再入席,其实算起来,这些名堂,都比张广的那二斗私酒晚了好多年。以前读《盐铁论》,看到“边郡酒贵,贫民私沽于道,携入营垒”的记载,还以为是说百姓逃税避榷,现在才明白,哪里是为了逃那几个税钱,不过是穷日子里抠出来的一点快活罢了。
我早年北漂的时候,住朝阳的地下室,潮得被子能拧出水,朋友约去后海的酒吧玩,那时候后海一瓶科罗娜要三十,我一个月工资才三千,交了房租剩一千多,哪里舍得点?每次去之前,都在地下室门口的小超市买两罐冰啤酒,三块五一罐,蹲在台阶上喝完,微醺着上去,也不用点单,就和朋友坐着聊天,听歌手弹吉他,那时候还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怕朋友笑我抠门,现在看到张广的那支简,忽然就释然了。
你看千百年来,人对快乐的追求从来没变过,不管是戈壁滩上裹着羊皮袄的戍卒,还是纽约公寓里穿卫衣的年轻人,还是当年蹲在地下室台阶上喝冰啤酒的我,那点看起来上不了台面的小算计,从来不是吝啬,只是想在手头不那么宽裕的时候,也能不亏了自己那点想喝酒的兴致。昨天整理茶柜的时候,翻到前几年去西北收茶时带回来的罗布麻茶,泡开了有戈壁的味道,今晚就着这个茶,再翻两页居延汉简的整理稿,说不定还能翻到更多张广这样的小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