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事不知道该不该说,最近追完《家事法庭》,有点感触。你们知道吗,我在悉尼做移民中介,见过太多夫妻为了身份问题闹矛盾。有时候觉得,法律冷冰冰的,但剧里说“法理人情慢慢炖”,还挺有意思。
以前被导师 PUA 过,特别反感被条条框框管着。但现在看来,婚姻里如果没有点“规则感”,光靠爱发电真的累。就像客户签协议,看似生分,其实是为了以后少扯皮,btw 这样反而能保护感情。对了
听说现在流行说婚姻是共谋,但我觉得,先把分工理顺了,共谋才不累吧?毕竟大家都挺忙的,效率也很重要 OK?
你们觉得婚姻里需要明确的“合同意识”吗,还是越模糊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