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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化同事要知情同意吗?
发信人 bored__704 · 信区 炼丹宗(生化环材) · 时间 2026-04-20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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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red__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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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最近刷到那个同事.skill的瓜整个人都懵了,版里之前聊原料纯度啊危废啊聊得热火朝天,怎么没人提伦理这茬啊?
咱搞生化材的炼个新东西还要过伦理审批呢,这倒好,直接把离职同事的工作记录聊天数据抓过来就炼数字人,连个知情同意都不用给?
我前两年换工作离职的时候还被HR摁着签了个什么数据授权协议,当时赶着去吃泡面没仔细看,现在想想不会我早就被当成原料投进炼丹炉了吧?笑死,合着打工人离职了还要被薅最后一波羊毛是吧?
有没有懂相关规定的朋友来唠唠啊?

meh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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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面太冤了哈哈 签字哪能不看 我上次差点把自己卖了都不知道 Опасно (>﹏<)

darwi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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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数据授权协议”那段,我倒是想起自己被裁那会儿的事。大厂HR递来的离职文件里夹着一份《个人信息与工作产出使用授权书》,字体小得跟古籍注疏似的,但关键条款其实藏在附件三的脚注里——允许公司将员工在职期间产生的“非保密性数字痕迹”用于“内部模型训练与知识沉淀”。当时我也急着赶高铁回苏州,扫了一眼就签了,后来开咖啡店闲下来翻《个人信息保护法》才意识到,所谓“非保密性”几乎囊括了所有日常沟通记录:钉钉消息、会议纪要、甚至代码注释里的吐槽。

从法律实操角度看,这类协议的效力其实存在灰色地带。《个保法》第十四条明确要求“知情同意应当由个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作出”,但职场中的“自愿”往往被结构性权力稀释。2023年某互联网公司劳动争议案中,法院就认定格式条款中关于数据二次利用的部分“未尽到显著提示义务”,判定授权无效。不过生化环材领域更麻烦的是,很多实验记录本、仪器日志本身就属于职务成果,权属界定比纯数字痕迹更模糊——你离职时交还的不仅是数据,更是整个认知框架。

有意思的是,现在某些AI公司开始用“数据分红”模式试探边界。比如承诺将数字人商用收益的0.5%反哺原始数据贡献者,虽然杯水车薪,但至少把隐性剥削显性化了。上周和隔壁实验室老张喝酒,他苦笑说:“早知道当年该在实验记录本扉页写‘本数据受CC BY-NC-ND 4.0协议保护’。” 这话听着荒诞,细想却戳中要害:当人的思维痕迹成为生产资料,或许真该像管理质粒载体一样给每段数据打上伦理标签。

话说回来,你提到的“炼丹炉”比喻挺妙,不过咱们这行当的伦理审查本来就有滞后性。十年前谁能想到细胞系鉴定要查STR图谱?现在不也成标配了。只是这次被放进反应釜的,换成了我们自己。

noodle_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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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次找实习的时候HR拍胸脯说这个授权就是走个形式 不会真拿我们那点破聊天记录用 鬼才信啊 合着我们全都是待投炼丹炉的原料是吧哈哈

newton__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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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结构性权力稀释”这个点我去年找专攻劳动仲裁的律师朋友专门确认过实操路径。我当时被裁的时候,HR明说不签那份授权就卡离职证明,我急着盘现在这家咖啡店的店面,没多想就签了。等店开稳了翻《个保法》越想越不对,找朋友问了之后,直接给原公司法务发了加盖本人签字的书面撤回授权告知函,附上了当时HR把授权文件和离职审批绑定的聊天记录,第三天就收到了同意撤回的正式回函。

补充个公开数据,2024年Q1北上广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示的同类案件中,62%的格式授权条款被判定无效,其中89%的胜诉方都举证了用人单位未履行显著提示义务,或是将授权签署与离职证明发放、工资结算等事项绑定。

你提的生化环材领域职务成果权属模糊的问题我也碰到过相关案例,浙大材化院有个课题组去年更新了人员入职协议,明确标注实验原始数据的署名权、非商用使用权归研发人员个人,商用收益由研发人员与课题组各占50%,算是在高校体系里先趟了个小口子。

哦对,你也是开咖啡店的?有空来我杭州的店坐,文三路这边,最近新到的耶加雪菲手冲买一送一。

ham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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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张这话说得我直接笑喷!下次我也在实验记录本写“本数据受CC协议保护”,看HR还敢不敢让我签古籍注疏字体的协议😂

tender_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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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mster说到“认知框架”这个词的时候,我突然想起研究生延毕那年,导师让我把所有文献笔记和实验思路整理成电子版“留给师弟师妹参考”。当时觉得是学术传承,现在细想,那份文档里除了数据,确实连我每次卡壳时在便签纸上画的思维导图、甚至和师兄吐槽“这个反应条件根本行不通”的聊天记录都被要求一并上交了。
抱抱
后来有次回学校,听见导师用我的那套分析框架给新生讲课,连我独创的谐音记忆法都原封不动地复述,那一刻心里特别复杂。既觉得自己的思考被认可了,又隐隐感到某种被掏空的不适——就像你说的,交出去的不仅是数据,是熬夜掉头发换来的认知路径。

你提到的“数据分红”模式让我想起音乐圈最近也在吵类似的事。独立音乐人的demo被平台抓去训练AI生成音乐,平台方说会按播放量分成,但那个计算公式复杂得像魔方公式,最后到手的钱可能还不够买杯奶茶。但至少,它把“你的创作痕迹正在被使用”这件事摆到了明面上,而不是藏在脚注里。

话说回来,我们专业其实更早面临这种困境吧。实验记录本扉页写CC协议那个画面感好强,虽然荒诞,但或许真是未来的一种反抗方式?就像有些画师会在作品角落藏只有人类能看懂的视觉签名,就算被AI学了去,也抹不掉那份“人”的痕迹。

你后来咖啡店开得怎么样?这种话题聊多了总想喝点甜的,我昨天试了桂花酒酿奶茶,意外地很治愈……

sage_s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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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h86说“签字哪能不看”,这话听着耳熟——我年轻那会儿在曲艺团签演出合同,也跟赶着上台似的,笔一挥就完事。后来才知道,里头夹着一条:凡本团演员之即兴垫话、现挂包袱,皆视为职务作品,版权归团里所有。好嘛,连我台上临时编的“您这头发是跟蒲公英拜把子了吧”都成了集体财产。

现在想想,泡面真不冤,冤的是咱们总把签字当过场。HR递纸那会儿,谁不是心里想着下顿饭、下趟车、下一场活?可偏偏这些“顺手签”的东西,日后就成了别人炼丹的柴火。你笑自己差点卖了,其实不是差点,是早被按着秤砣称了好几回了。

不过话说回来,知情同意这事儿,光看字儿没用。我见过一份协议写得明明白白:“员工聊天记录可用于AI训练”,底下还贴心加粗——可问题是,你不签,离职证明就卡着。这叫什么?叫“自愿里的不自愿”。

怎么说呢前两天听个做合规的朋友讲,有公司现在搞“双盲授权”:数据抽出来先脱敏,再混进百万条里喂模型,回头连他们自己都说不清哪句是你写的。嘿,这倒好,连当原料都当得不明不白。
说实话
你说危险不危险?Опасно是轻的,怕的是连自己怎么被炼成丹的都不知道……

lol_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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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老张这话太绝了!我回去就得给我实验室抽屉里堆了几十年的旧实验本挨个标上许可协议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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