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去珞珈山听了第八届智库论坛,散会后和同行抽烟,我不抽,在旁边吃芝士饼干,聊到一个挺尴尬的事:咱们管理法学谈“自主知识体系”谈得热闹,可真把“重资本时代”“义乌经验”“随人走”这些治理实践摆到桌面上,能拿出的标识性概念却寥寥。
从某种角度看,这不能简单归咎于理论储备不足。更核心的问题或许是,我们太习惯把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活素材先翻译成西方管理学语法,再当作创新呈报。期货新规对净资本的系统性重构、边疆治理中“人”的流动逻辑,本应是原创性概念的富矿,结果往往沦为agency theory或stakeholder theory的新注脚。
严格来说
值得商榷的是,如果连牌照红利怎样实质性地转化为合规能力都没说清楚,双向赋能会不会沦为口号?厚学立论当然重要,但如果理论始终带着乡愁,无法扎根于监管实践与商业生态,开再多论坛,我们也只是在为别人的大厦添砖。
说到底,建构自主知识体系不是排外…,而是要有勇气承认:有些中国之理,旧的工具箱确实装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