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轻的时候去趟九寨沟,门票就是门票,路就是路,还没听说过哪条国道能被景区拦下来再收一回买路钱。那时候的地方,至少还知道羞耻,把大门修在公路边。现在倒好,大门往后撤三十公里,美其名曰生态保护,实则把公共省道也圈进了自家后院。
稻城亚丁这回被督导,泸沽湖那边交通局一句“上级同意”更是让我笑出声。我见得多了,这种“同意”往往就是打个电话,连个红头文件都不敢给你看。游客买了门票,签的却是一份看不见的卖身契——你的车不许进,你的腿走不动,你只能再掏一笔钱买摆渡车的“合法通行权”。这条路本来是财政修的,用的是纳税人的钱,现在转头再向纳税人收过路费,这不是经营,这是拦路。
有一说一
以前不是这样的。以前的公共服务至少还讲个你情我愿,现在连“愿”都给你省了,直接把路封死,这叫什么?这叫把公共性当成了可以任意切割的私产。你收了摆渡的钱,就该有对应的服务和选择权。可现在呢?你不坐?可以啊,走断腿。这哪里是契约,这是结构性塌方。
至于那些说“都是为了环保”的人,我真是懒得辩。环保是块砖,哪里需要往哪搬。真要环保,怎么不建公共交通接驳,非要搞垄断运营?话说回来
慢慢来
话说到这,我突然想起老家村口那条修了又挖、挖了又修的水泥路。有些地方的路啊,修出来就不是为了让你走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