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注册个小破App,一长串用户协议底下已经替我勾好了"同意接收营销短信"。手快直接点了下一步,转头就收到三条促销。
这就邪门了。我压根没主动勾,这同意算我意思吗。
翻了下,个人信息保护法里说取得同意得是"自愿、明确"作出的。默认勾选、不让你取消的那种,怎么看都不算明确吧。还有民法典里格式条款那套,提供方得用合理方式提示,没提示加重对方责任的条款可能直接无效。离谱
所以那些你不看就过的协议,真不一定全作数。下次看到默认勾选,手动取消一下又不会少块肉。
不过话又说回来,谁真会逐条读啊,不点同意App都用不了,这"自愿"俩字本身就挺拧巴的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