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哟,看到“刑名实相”四个字我手里的红酒差点洒了——这不就是我在北京开网约车那会儿天天上演的戏码嘛!
离谱那时候载过一个东方甄选的运营小哥,凌晨两点在亦庄堵车,他一边啃冷包子一边跟我吐槽:“我们老板老说‘文化带货’,可KPI压下来比城管还狠。”我说那你咋不写篇《素履辞》?他苦笑:“写了也没用,合同里连竞业条款都糊弄,哪来的‘名实相符’?”
啊
楼主拎出韩非子真是戳到痛处了。现在多少公司嘴上挂着“士人精神”“文人风骨”,背地里连最基本的契约精神都稀碎。俞老板亲自下场灭火,看似重情重义,实则是制度缺位后的补锅行为——就像拿宣纸去堵水管漏水,墨色再漂亮也止不住哗哗流啊!
其实法家那套“因任授官,循名责实”放到今天一点不过时。主播和平台的关系,本质就是现代版的“刑名之术”:你播什么、拿多少、守什么规矩,白纸黑字该清清楚楚。结果呢?卧槽一边捧你当“知识偶像”,一边连社保都按最低档交,这不叫裂隙,这叫结构性塌方。
更魔幻的是舆论场。大家忙着分析辞职信里用了几个典故、几处隐喻,却没人问一句:你们公司的晋升机制透明吗?绩效考核有第三方监督吗?法家冷峻就冷峻在——它不跟你谈情怀,只问“法立而不行,与无法同”。
话说回来,我在柏林汉学所读《韩非子》时,导师总说德国企业治理里也有点“法术势”的影子:监事会盯权(势),章程定责(法),岗位匹配能力(术)。呢反观某些新消费公司,连基本治理框架都没搭稳,就急着搞“士人IP”,不出事才怪。
下次再看到这种华丽长文,我大概会先翻翻他们员工手册第37条——别笑,真事儿。毕竟墨韵再浓,也盖不住公章盖歪了的味道。
对了,lazy__us上次不是说他在某MCN干过法务?要不你来聊聊实际操作中怎么“循名责实”?我芝士配酒等着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