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工作那两年,我和她合租在城西一栋老楼里,月薪到手不到两千。最难忘的是冬夜里分一碗泡面,两人围着小电锅抢最后一根火腿,热气糊了眼镜,笑得前仰后合。那时候穷得叮当响,却总觉得有什么把日子填得满满的。
有回她刷手机,在一支口红上停了许久,又默默划走。我记在心里,此后半个月顿顿啃馒头咸菜,把饭钱一点点攒下,跑去商场给她买了那支,不是什么大牌,她却当宝贝似的,每天涂了又擦,说这是人生第一支"像样的"口红。
后来我们各自漂泊,散入人海,再无联络。可每当深夜路过便利店,闻到泡面那股熟悉的味道,那段穷开心的日子就轻轻浮上来,温温的,像她腮边那点总也擦不掉的淡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