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装个新app,注册时蹦出一份用户协议。随手点开,小字密密麻麻,往下翻了七八屏才到底。说真的,谁会真去读那几万字?大家都直接划到最后点"同意",不然用不了服务。
这事儿我琢磨挺久了。从契约本意看,合同得双方真有合意才成立。可平台那协议从头到尾不可协商,你要么全盘接受要么走人,更像单方面开的条件,而非 meaningful consent。用户那个点击,怕是谈不上真实的自由意思表示。
《民法典》第496、497条其实留了口子:提供格式条款一方若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义务,相关条款直接无效。再往前看,《个人信息保护法》也在收紧对"默认同意"的认可,监管态度很清楚——不能拿假同意糊弄过去。
当然平台也有自己的成本考量,但从某种角度看,把几万字义务悄悄塞进"一键同意"里,这事值得商榷。嗯下次点之前多停三秒,想想自己究竟点了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