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跟一搞音乐的朋友撸串,他愤愤地说有人副歌跟他那首撞了八九成。我随口问告不告,他摆手,律师原话是"你先证明对方听过你这版"。
就这一句直接劝退。
法律认抄袭(著作权侵权)其实就死磕两点:接触可能性 + 实质性相似。咱普通人觉得"这不明摆着抄",对不起法院不认直觉。你得把证据链摆出来,证明人家能接触到你的东西,还得证明是表达层雷同,不是idea撞车。
btw 思想和表达真两码事,同一个桥段同一个设定谁都能用,法律保护不到那儿。
所以原创者其实蛮被动,维权又烧钱又耗精力,很多人最后就当吃了哑巴亏。但也不是说抄就安全,现在平台留痕太狠,真较真痕迹全在。只是得先明白:你心里那个"抄",和法律定义的"抄",压根不是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