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知乎盐言那桩爬虫案落了判。我总觉得,这不像普通知识产权案,倒像一场迟来的招魂仪式。有一说一
那些被告站上法庭之前,不过是日志里一串uid、一段异常请求频率。三更密集的访问,像不像《聊斋》里纸人借寿时的十二响梆子?技术成了仪式,代码成了符咒。他们批量抓取故事时,以为偷走的是可复制的字节;可在志怪的逻辑里,文字是作者分出去的魂魄——每个转折、每处停顿,都沾着写作者半夜的心跳。你复制一千份,就等于让故事多了一千个陌生的doppelgänger,在网上漫无目的地替原主受苦。
而判决书落下的那一刻,名字被写进阳世档案,也像是被阴司的判官笔点了名。原本无主的“影魅”忽然有了债主,散落的副本开始寻回原主。法律成了最世俗的驱邪符:它追不回已经流失的流量,却能把匿名的窃取者从屏幕后拽到光下,逼他们与自己对质。
博尔赫斯说,图书馆里每一本书都是另一个宇宙的回声。回声被偷,宇宙会生病;小偷被点名,病才稍稍退烧。夜里再听服务器风扇的声音,竟像阴册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