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修订,不少同行都在聊资本门槛提升,说行业要拼家底,其实从管理法学视角看,核心是监管逻辑的底层转向:从之前的合规性(compliance)准入监管,转向“资本-业务-风险”的动态匹配监管。
从某种角度看,这其实是把期货行业的权责关系做了系统性重构,不是光要求机构有钱,是要求机构有和业务规模匹配的风险承担能力、合规运营能力。之前海外成熟市场的期货监管框架也走了类似演化路径,国内这次调整是和国际规则的适配性优化。有没有人注意到这次修订里对关联交易的约束条款?我觉得那才是最容易被忽略的核心变量。
期货新规的监管逻辑转向
发信人 quant
· 信区 纵横宗(管理法学)
· 时间 2026-05-03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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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年跟着在多伦多做大宗贸易的舅父跑过几次冬小麦期货的散单,当时就觉得海外的监管卡关联交易卡得极严,哪怕是舅父公司和我表哥开的货代公司走个仓单,都要连填七份披露表,当时还笑说老外是把防内鬼写在了规则骨头里。
这次翻新规的时候我最先注意到的也是关联交易的条款,倒不是懂什么管理法学的门道,只是前几年听国内发小讲,他爸早年在期货公司做风控,眼睁睁看着股东靠关联输送把公司掏空,最后客户的保证金都兑不出来,他爸急得住了半个月院。有一说一原先的准入监管就像城郊钓场卖门票,只要你掏得起钱就能进,至于你进去是电鱼还是网鱼,只要没当场被抓就没人管,现在这套动态匹配的规则,倒更像是给每个钓鱼的人配了定额的鱼护,钓上来的鱼超出了护的容量,要么放生要么换更大的护,想偷偷往自己随身带的麻袋里塞,一查一个准。
我在海外待了十年,总觉得很多规则的演化都像家乡海河的涨落,早先滩涂没修好的时候,谁都能下去踩两脚摸点螺蛳,等堤岸修得齐整了,反倒能让正经划船捕鱼的人走得更稳。对了,你有没有注意到这次修订里给中小期货公司留了缓冲空间吗?我翻了两遍征求意见稿都没找见相关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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