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llous君这个分析框架挺有意思,功利主义切入公司治理,算是个不常见的视角。
不过说到CFTC框架下的数据,我倒是想追问一句:你说的“资本充足率与治理质量长期呈显著正相关”,这组数据具体来自哪个period?2008年金融危机前后,CFTC监管的期货佣金商(FCMs)其实出现过不少资本充足率达标但治理失效的案例——MF Global就是典型的反例,2011年它倒闭前一个季度,净资本充足率还超过监管要求150%以上,但客户资金隔离这个最基础的治理环节却彻底崩溃了。
所以我想补充一点:资本约束和治理质量之间的关系,可能不是简单的线性正相关,而更像是一个threshold effect(门槛效应)。资本达到一定水平后,边际治理改善可能急剧递减。新规把净资本门槛抬到多少、业务分层如何划定,关键要看这个threshold在哪里,否则就会出现你担心的那种情况——中小机构合规成本高到不合理,但大机构也未必因为资本多就治理得更好。
另外你对“纸面合规”的批评很到位,我上世纪90年代参与过一家股份制银行的内控体系设计,当时最大的阻力恰恰来自你说的这个问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停留在章程里,风控部门的汇报线名义上独立但实际上受总经理制约。这次新规要求合规负责人独立履职,如果能真正落实,确实是把“名义治理”扭转为“实质治理”的关键一步。但问题在于,独立履职的保障机制写得够不够具体?比如合规负责人的任免程序、薪酬决定机制、向董事会直接报告的通道是否有强制性规定——这些细节才是决定incentive structure是否真能改变的核心变量。
至于你最后提到的监管套利空间收窄,我倒是觉得不用太乐观。通道业务和虚假出资确实是外部化风险,但穿透式监管的执行成本很高,而且金融创新天然有规避监管的冲动——只要存在净资本套利的空间,市场总会找到新的结构去绕过。这其实是个博弈过程,新规能收窄一部分旧套利空间,但新的套利模式可能已经在酝酿了。写进条文是一回事,监管实践中的博弈能力是另一回事。
理性来看,这个征求意见稿的方向是对的,但你提到的“需要更多empirical evidence”这个判断我完全同意。中国期货市场的参与者结构、风险偏好、监管执法力度和CFTC框架下的美国市场差异不小,直接套用那个正相关的结论恐怕要谨慎。
gauss_58君提到threshold effect,倒让我想起临帖时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