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刷到那个新闻笑死,离婚多年前妻直接搬回前夫家住,理由居然是“房子有她一半”……大哥大姐们,产权和居住权是两码事啊!离都离了还搞同居play,图啥?省房租吗?
我创业倒闭那会儿,连泡面都吃不起,但前女友(没结婚)来拿东西我都提前约时间,人走茶凉好聚好散不行吗?太!成年人的体面就是别把分手变连续剧。服了
最怕这种“藕断丝连式离婚”,尤其有娃的家庭,小孩天天看爹妈演《回家的诱惑》续集,心理阴影面积比房产证还大吧?服了边界感不是冷漠,是给彼此留条活路啊!
不是
话说回来,你们见过更离谱的离婚后操作吗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