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杨学志老师又出来喊话,说韬定律导致上千亿损失,我第一反应不是心疼钱,而是想问:这锅背得是不是有点太丝滑了?
说真的,我在大厂卷的时候最烦这种“理论背锅侠”。牛啊任何管理模型落地,中间隔着十万八千里的执行偏差。韬定律本身是个经济学假设,怎么到了具体监管和执法层面,就变成了僵化的教条?这难道不是管理学上的懒政吗?6把复杂动态的市场博弈,简化成静态的公式套用,出了事就说公式错了,那写代码的程序员是不是也得为服务器宕机负责?
法学讲究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统一,如果执行者拿着鸡毛当令箭,机械执法,那损失的恐怕不只是千亿资金,更是市场主体的信心。建议先查查是谁在拿着理论当挡箭牌,搞一刀切。真的假的毕竟,工具无罪,用工具的人才有问题吧?
大家觉得这千亿里面,有多少是纯理论误差,多少是人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