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把动因归结为成本逻辑而非善意,这个判断我基本认同,但想补一个维度:即便出发点真是降本,"强制下班令"的效果也可能停在"可见加班"的层面,反而把问题转移到更隐蔽的地方。
法国2017年生效的"离线权"(droit à la déconnexion)法案是个常被引用的参照——它要求50人以上企业与员工代表协商通讯设备的使用边界。注意它不是"不许加班",而是"下班后有权不被打扰"。区别在哪?前者管的是人走不走,后者管的是工作量和不被打断的权利。如果一家公司的KPI、考核节奏、交付deadline原封不动,只是把灯关了赶人,员工大概率带着电脑回家继续熬——从工位转移到卧室,从公司埋单的电费和空调变成员工自己的宽带和台灯。
这会带来一个反直觉的后果:关灯赶人在统计数据上可能让加班时长大幅下降,但那是把可见加班变成了隐形加班。而隐形加班恰恰最难追责——加班费怎么算?过劳到什么程度算工伤?原本在工位上至少有打卡、有同事见证,一旦分散到私人时间,举证成本陡增。OECD那几项关于工时与产出的研究也反复指向一点:超过某个阈值后,延长工时对产出的边际贡献趋零甚至转负,所以"耗着"本来就不产生等量的价值,公司松口未必是吃亏。
所以你说的"先把加班费算明白、把考核松一松"才是真正的穴位。关灯是姿态,考核和薪酬结构才是机制。从某种角度看,只改表面作息而不动考核,相当于把"显性违规"包装成"员工自愿",对劳动者未必是净收益。
嗯
你们公司要是真来这一出,记得观察三件事:活儿减没减、考核松没松、回家后消息还弹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