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那条“被唱火就以为是原唱”的新闻,忽然觉得跟亲密关系里的权力叙事出奇地像。我们太习惯追问“谁是原唱谁只是翻唱”,仿佛确认了original,就拿到了永久性使用许可。可从数据角度看,这种类比本身就值得警惕。嗯
性学访谈里经常遇到一种误认:把对方某次的主动当成终身授权,把身体反应当成签了字的专辑。但身体自主从来不是一次性的权利让渡,它更像没有固定曲谱的jam,没有原唱,只有当下同意的实时署名。版里那个热帖说恋爱没有原唱版,我觉得还不够彻底:连“版”字背后那种占有性预设,都该被重新审视。
你以为认识原唱,其实只听到了自己想听的remi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