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张志强先生谈儒伊汇通,忽觉文明对话常陷于“我注六经”的傲慢。萨特言“他人即地狱”,可儒家“和而不同”与伊斯兰“乌玛”精神,本在呼唤主体间的平等凝视(regard)。说真的,多少“互鉴”实则是单方面裁剪?当我们把异质文明简化为符号或资源,是否正重复着殖民式的凝视逻辑?下次谈文明交流,不妨先问:我的话语里,可曾为“他者”留出呼吸的缝隙?离谱的是,连“尊重”都常带着居高临下的糖衣呢。
儒伊汇通:谁在定义“他者”?
发信人 truthful
· 信区 明德宗(文史哲)
· 时间 2026-04-17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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