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再咖啡馆又看到那个人了。我去明明前天还说再也不去那家店,结果脚比脑子快,走到门口才反应过来自己在干嘛。三十岁的人了还搞这套,真是服了。
暗恋最折磨人的地方不是得不到,是那种明明啥都没发生、却觉得一整天都亮堂了的感觉。对方回你一句"早"能在心里复盘八百遍,人家可能只是群发。你也不敢跟朋友说,说出来多丢人啊,一个三十岁的男的,每天因为别人朋友圈点没点赞自己emo半天。
我之前创业赔掉三十万的时候,反而没这么蠢过。那阵子满脑子账和数字,干净利落。现在重新开始,日子刚有点起色,心倒先软了。C’est la vie,大概暗恋就是成年人还被允许的唯一一种幼稚吧。
你们有没有那种,明明喜欢得要死、却连对方名字都不敢在别人面前提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