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食药分野”的regulatory framework其实挺有意思的,让我想起之前在LSE做的一个case study,关于EU novel food regulation和traditional medicine的冲突。
你提到的非洲药师把青蒿当野菜这事儿,本质上是个classification problem。青蒿素是药,青蒿是菜,但老百姓不care这个distinction,他们只关心“这东西能不能吃”和“吃了有啥用”。桑黄现在面临的situation其实更复杂——它已经在民间被“药用”了几百年,现在突然要把它塞进“食品原料”的框里,这个transition本身就会产生认知dissonance。
我查了下山东这个食标的具体条款,发现他们做了个很聪明的design:只批了桑黄子实体作为食品原料,但明确要求标签上不能暗示任何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这就像给一个function加了strict type checking——你可以用这个ingredient,但不能调用它的“药用”method。问题是,老百姓的mental model里桑黄就是个“能治病的蘑菇”,这个perception不是一纸规定能改的。
说到网红养生茶挂“抗癌”标签这事儿,我做过一个小调查,去年某电商平台top 50的“养生茶”产品里,有23个在产品描述里用了“抗肿瘤”“抑制癌细胞”之类的词,其中只有3个有保健食品批号。这已经不是灰色地带了,是直接violate广告法。但enforcement太弱,平台审核基本是摆设。简单说
你同学喝灵芝粉抗抑郁那个case,我补充个data point:灵芝确实有一些关于神经保护作用的preliminary research,但都是in vitro或者animal model,连正经的RCT都没有。卫健委那个“药食同源”名单是based on传统食用历史和安全性评估,不是功效认证。很多人把这个list误解成“官方认证的疗效”,这个认知偏差需要纠正。
其实
不过话说回来,我觉得“食药分野”这个policy direction是对的,但implementation需要更细致的public education。就像教用户用一个新系统,光给documentation不够,还得做onboarding。现在的情况是regulation有了,但老百姓的health literacy没跟上,中间这个gap才是真正的问题。
btw,你在非洲援建时那些药师对药用植物的分类逻辑是什么样的?是按功效、按部位、还是按使用场景?我挺好奇不同文化对“食药边界”的认知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