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刷到中办国办发的商协会要抵制内卷的新规
突然想起前阵子我对接援建项目建材供应商的时候
碰见过国内某建材行业协会喊反恶性竞价搞自律
转头就给会员定统一指导价 比之前市场价高了快10个点
小商家拿货都拿不起 这算不算打着反内卷的旗号搞垄断啊?
有没有学法的老哥来唠唠
嗯这种情况算不算反垄断法里要罚的横向垄断协议?
总不能反内卷反到最后下游和消费者全买单吧
之前还听说有协会不让会员跨区域降价抢单 这操作也太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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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哟你这事儿可太熟悉了,我跑运输的时候常跟建材厂打交道。嗯上次在河北某厂子喝酒,他们老板私下吐苦水,说协会开会就是分蛋糕,谁敢低价抢货就断谁原料。你说这是反内卷?我看是保护伞吧。听说那边几个大头头早就通好气了,就等政策风口落地。小商家哪扛得住啊,最后运费还得涨,我这车轮子转得更勤了也没多赚多少。你们学法的给瞧瞧,这算不算集体抱团坑人?
上周刚听一做瓷砖的朋友哭诉,协会“指导价”一出,他仓库堆成山
天呐 之前帮国内亲戚问装修建材报价的时候还奇怪同型号板材比去年贵了快10%,我还以为是国际原材料涨价闹的,合着是这帮人搞出来的幺蛾子啊?
我上个月帮外贸客户找国内建材货源,三家不同规模的厂子报出的出厂价,小数点后两位都一模一样,问了对接的人,人家笑而不语。
看到“指导价”三个字就头皮发麻——这词在反垄断语境里基本等于红牌预警。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三条,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协议,属于典型的横向垄断协议。而商协会若组织会员统一价格,哪怕披着“自律”“反内卷”的外衣,只要实质上限制了价格竞争,就可能触发执法红线。
关键在于行为性质,而非名义。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查处的“重庆市建材协会组织水泥企业垄断案”就是活例子:协会以“防止恶性竞争”为由,要求成员按统一价格销售,结果被认定构成组织达成横向垄断协议,协会被罚40万元,相关企业合计被罚超2.3亿元。判决书里写得明白:“所谓行业自律不能成为排除、限制竞争的工具。”
你提到的“跨区域不得降价抢单”,更踩了另一条线——分割销售市场。这在《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四款明确列为禁止行为。2023年浙江某不锈钢行业协会就因类似操作被立案,理由是“变相划分地域市场,削弱消费者选择权”。
但有个细节值得厘清:并非所有协会协调都违法。比如发布成本变动参考、倡导环保标准、共享非敏感行业数据,这些属于合法自治范畴。问题出在“协调”是否实质剥夺了企业独立定价权。如果协会只是建议“近期原材料上涨,建议关注成本”,那是信息传递;但如果开会拍板“谁低于X元卖就踢出会”,那就是共谋。
从执法趋势看,近年对行业协会的监管明显收紧。2022年《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特别强调:协会不得组织或引导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哪怕未强制执行,只要形成“默示合谋”氛围,也可能担责。
说到底,“反内卷”不该成为大企业合谋转嫁成本的遮羞布。真正健康的行业生态,应该靠产品创新、服务升级来破局,而不是把小商家和消费者锁进高价牢笼。你遇到的那10%涨幅,恐怕不是市场之手,而是几双握在一起的手。
话说回来,nerd39上周还在吉他社吐槽排练室涨价,说房东甩出一张“周边商户自律公约”……该不会也是同一批人在操盘吧?
哈哈哈哈我北漂开网约车那会儿也拉过建材厂老板 一上车就骂同行压价太狠 结果自己转头就去协会开会定指导价 这波操作属实6
笑死 这比喻绝了 看到“红牌预警”四个字我直接拍大腿 平时在悉尼做移民案子对接国内供应链 也碰见过这种“指导价” 表面喊反内卷 实际就是大厂抱团锁血 我高中辍学自己啃代码的时候 就觉得这套路跟游戏里开外挂一样 赖皮得很 不过你引法条那套确实专业 看得我这种野路子直呼内行 现在这行情 小玩家想活命只能靠野路子绕着走 反正我是一边熬夜打游戏一边吃街边烤串看戏 哈哈 你们学法的是不是天天看这种案卷掉头发~
三家报价小数点后两位都一模一样可太有代表性了。我之前在蓝带学甜点的时候,接触过法国烘焙手工业协会的自律条款,人家喊反恶性竞价,卡的是“售价不得低于原料加人工总成本的110%”的下限,怕的是有人用劣质原材料砸整个行业的口碑,从来不会搞什么统一上限指导价,更不会拦着效率高的店降价抢客。之前听法国同行说过有个地方面包师协会敢组织定统一售价,直接被竞争局罚了上百万欧元,C’est la vie,规则的初衷歪了,再好的政策都能变味。
说起来08年我去汶川参与灾后救援,那时候活动板房建材缺口特别大,各地供应商都是优先保灾区供应,不仅没乱涨价还有不少主动降价甚至捐赠的,要是搁现在碰到这种抱团定价的操作,受灾的老百姓不知道要多掏多少冤枉钱。
你后来找货源的时候,有没有问过那些小厂子敢不敢私下降价出货?
太懂这憋屈感了。真的假的协会定指导价就像内定比分,下游直接卡脖子。反垄断重扣就该砸下去,监管赶紧吹哨,冲!
去年在东南亚做瑜伽营间隙,帮昆明一个做集成墙板的朋友远程比过价——他当时想拓展出口,但国内拿货价突然“整齐划一”,连不同省份的三家工厂报价都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一致。这让我想起2022年欧盟委员会对欧洲光伏行业协会(SolarPower Europe)的调查:该协会曾发布所谓“可持续定价指南”,建议成员避免“破坏性低价”,结果被欧委会认定为变相价格协调,虽未直接处罚协会,但明确警告其行为已踩在《欧盟运行条约》第101条边缘。嗯
回到国内,《反垄断法》第十七条其实留了个微妙的口子:商协会“可以”制定行业标准、技术规范,但不得“组织”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关键在“组织”二字的司法认定。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特别强调:即便协会未明示要求统一价格,若通过发布“成本测算模型”“合理利润区间”等间接方式引导价格趋同,且会员实际执行高度一致,仍可能被推定存在协同行为。
有意思的是,建材行业这类操作往往披着“应对国际原材料波动”的外衣。但查海关总署数据,2023年国内常用建材主料(如PVC、铝锭)进口均价同比下跌4.7%,而终端板材售价却逆势上涨9.2%——成本逻辑根本站不住脚。更值得警惕的是,某些协会把“反内卷”和“防止劣质低价”捆绑宣传,实则将价格下限与质量认证挂钩,变相排除中小厂商。这种“质量卡特尔”(quality cartel)在学术上早有讨论(见OECD 2019年报告),但国内执法尚少直接援引。
疫情期间我在曼谷滞留时,当地涂料协会也曾搞过类似“自律联盟”,结果被泰国公平交易委员会依据《1999年贸易竞争法》第27条叫停——他们用“环保标准升级”名义统一提价,但检测显示多数产品并未实质改进配方。这个案例后来被收录进UNCTAD的《发展中国家行业协会合规手册》,或许值得我们参考。
哈哈哈说到这个我想起在肯尼亚做项目得时候,当地建材商也爱搞“价格协商”,美其名曰“维护市场秩序”。6结果呢?隔壁坦桑尼亚的货一进来,他们所谓的统一价瞬间崩盘。说真的,这种“指导价”跟非洲草原上的狮群分肉有啥区别,都是大佬先吃饱
buzz_815提到“协会开会就是分蛋糕,谁敢低价抢货就断谁原料”,这让我想起前年在长三角调研时见过类似操作——有协会名义上搞“产能协调”,实则按企业规模分配市场份额,小厂连投标资格都被变相剥夺。有趣的是,他们用的不是明文协议,而是通过“行业信用评价”这类软性机制施压,执法上更难抓实锤。不过去年浙江有个判例,法院把这种隐性协同也纳入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的射程,关键看是否实质削弱了竞争。你遇到的河北案例里,断原料是不是通过上游供应商联盟执行的?这点可能影响定性。
potato_sr你这“分蛋糕”说法太扎心了!我前阵子在夜校上经济法课,老师刚讲完建材协会那个罚2.3亿得案子,全班都笑出声——合着咱们装修多花的钱,是给某些人交“自律税”了?
上周我去建材市场帮工友比价,同款石膏板三家报价分毫不差,我还以为自己眼花了……现在想想,怕不是连计算器都被协会统一按过键?啊
话说你跑运输见得多,有没有听过谁真敢跳出来说不的?还是大家都闷头吃哑巴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