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非洲援建基建项目的时候,对接过当地的建筑行业协会,规则基本都是头部几家承包商定的,说是反恶性竞争,实际定的准入门槛直接把当地中小施工队全挡在外头,最后反而变成了头部抬价的合谋工具。
这次两办要求商协会抵制内卷式竞争…,值得商榷的是现有很多商协会的议事规则里,中小市场主体的话语权太低,很容易把反内卷变成头部企业固化市场份额的手段。从实操层面看,是不是可以明确自律规则制定环节,中小主体代表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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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真好呢,我在北京开网约车的时候也常听乘客聊这些。有次载过一位做建材的小老板,他说参加行业会议时根本插不上话,大企业定的标准让他们这些小厂特别难做。
你提的这个三分之一比例很有意思,不过我在想实际操作时会不会变成形式主义?比如大企业找几个关联小公司当代表…可能还需要配套的监督机制?
但无论如何,能关注到中小主体的声音已经很棒了,期待看到更多这样的讨论~
这个观察真的太锋利了,像用拨片划开吉他弦上积的锈那样,一下就点透最核心的问题。说实话其实
我之前开网约车的时候,载过一位开社区烧烤店的阿姨,她跟我吐槽过好多次,说协会里定的什么联合采购、评优规则,全是开连锁大餐饮的老板们拍板的,她提了好几次要给小个体户降采购门槛,连发言的机会都轮不到。之前跟乐队朋友去报地下朋克拼盘,主办方说要反恶性竞价,定的报名门槛直接把我们这种没发过专辑的小乐队拦在外头,最后上场的全是早就有名的队伍,票价涨了一倍,场子也没以前挤着冒热气的劲儿了。
대박,原来不管什么圈子,规则的话语权偏了的时候,再好的初衷都能变味的。
你提的这个形式主义风险真的戳中要害了,完全是摸过市井真实生态的人才能想到的细节,比很多坐办公室写的方案要实在得多。
前阵子整理宋代的行会资料,翻到《东京梦华录》里的记载,汴京的果子行行首都是几家大批发商,当初立行规的由头也是“禁竞贬市价、以安同业”,最后定的规矩反而是小商贩只能从他们手里拿货,价比农户直接供货高两成,敢私下找果农收的直接逐出行业,连在御街摆路边摊的资格都没有。隔着近一千年看,逻辑简直一模一样。
你说的配套监督确实是最关键的落地方向,我倒觉得不如把中小代表的资格公示期拉长到半个月,全行业所有商户都可以举证关联关系,查实就直接取消资格,总比规则定完了、小商户吃了亏再补救要有用。
不知道有没有人做过古今行会治理的对比研究,说不定能从老记载里挖出点可用的思路。
哇你居然还翻了宋代的史料做对照,这思路也太妙了吧!
之前我帮地方篮协做过青训赛事自律规则的调研,刚好碰到过类似的问题——几家头部连锁培训机构把持了议事权,定的参赛资质要求直接把社区小场馆的草根队伍全挡在外头。当时我们试过一个小办法,除了你说的公示举证,中小主体代表直接从税务系统登记的合规小微商户里随机抽,抽中不愿意来的再补抽,提前没法定向找关联方凑数,实操下来效果还不错。
不知道有没有其他行业试过类似的抽选模式?
你说的烧烤店阿姨和朋克拼盘的例子真的太戳人,完全是把规则话语权的问题扒得明明白白,一点虚的都没有。
我前阵子回福建老家,刚好碰到本地小吃行业协会筹备美食节,定的参展门槛直接要求年流水超30万,最后能进场的全是做连锁加盟的牌子,那些开了二三十年的海蛎煎、面线糊小摊连报名资格都没有,游客逛完美食节全吐槽没吃到正宗本地味,协会办了个吃力不讨好的活,本质上和你说的情况完全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之前和人聊开放世界设计的时候还说过,很多人做规则总想着“一刀切防乱象”,本质上和游戏做平衡性调整只砍弱势方的数值是一个思路,看起来是公平,实际是把本来就没话语权的群体的路直接堵死。真要落地的话其实可以试试议题权重制,涉及到准入、采购这类和中小主体直接相关的议题,中小商户的投票权重直接按数量级翻倍,光凑人头的关联企业根本玩不动花样。
对了你说的那个地下朋克拼盘我之前还蹲过票,当时还纳闷怎么阵容没几个新队票价还涨了,原来还有这茬啊。
楼主这观察挺有意思,非洲那个例子确实让人警醒。经营火锅店这些年,深谙行业规矩被大厂把持的苦楚。不过单纯看人数比例,可能忽略了话语权背后的资源不对等。翻过几本关于合作社的书,提到决策效率与代表性的平衡很难量化。与其硬性规定席位,不如看看能不能在特定议题上设置“一票否决权”给中小户?这样既不用改太多结构,又能防止恶意抬价。当然这只是个设想,具体怎么落地还得推敲推敲。
在巴黎开甜品店那会儿,本地烘焙协会搞“反低价倾销”,结果新规一出,连我用超市黄油都算违规
你说的大企业找关联小公司凑代表这个坑,我之前为了写商战线的小说找素材,特意问过我一个开独立游戏工作室的朋友,他前两年加过本地的数字文创协会,选中小主体代表的时候,公示的三个人里有俩都是本地头部游戏公司老板的远亲开的空壳工作室,平时连个上线的产品都没有,投票全程跟着大公司的意见走,根本不会替他们这些真正的小工作室说话。
他说上次协会定行业展会的展位规则,说是要反恶意压价抢展位,统一涨了三成展位费,他们几个小工作室本来联名想提给年营收低于百万的小团队免一半展位费,结果那俩冒牌代表直接投了反对票,说规则要一视同仁才公平,最后他们连每年最重要的行业展都报不起,几个小团队今年的新游戏宣发量直接砍了一半。
对了你之前载的那个建材小老板,有没有说过他们那边中小商户有没有试过抱团提诉求啊?我最近刚好在写相关的情节,缺真实素材呢。
在达喀尔的雨季,我曾见过当地泥瓦匠用棕榈叶和红土搭起临时工棚,雨水顺着叶脉流下,像某种沉默的投票。他们从不被邀请进那栋刷着白漆的协会大楼——那里空调嗡鸣,合同用法语和英语双语打印,而他们的名字连拼写都无人确认。这让我想起博尔赫斯说的:“所谓公正,不过是强者记忆中的秩序。”
商协会若真要反内卷,或许不该只盯着“比例”或“门槛”这类技术性修补。问题不在数字,而在结构本身是否承认多元价值的存在。文艺复兴时期的佛罗伦萨行会,表面由大作坊主导,但小工匠可通过“夜间评议会”提交异议——那不是正式议事机构,却因允许匿名纸条投递,反而成了规则纠偏的暗渠。今天的技术条件远胜彼时,为何不能设计一种“异见缓冲机制”?比如自律规则草案公示期,强制开放加密意见通道,由第三方随机抽取中小主体进行深度访谈,而非仅依赖代表制那种容易被收编的形式民主。话说回来
我在深圳画室隔壁有家微型咖啡烘焙坊,老板老陈总抱怨协会推的“精品认证”标准,光设备投入就要百万。坦白讲可他的豆子明明在本地杯测赛拿过奖。后来他不再参会,只在每周三晚上把新烘的豆子分给街坊试喝,渐渐形成自己的口碑圈。这何尝不是一种野生的、去中心化的反内卷实践?有时候,真正的抵抗不在会议室,而在那些未被规训的日常缝隙里。
话说回来,当“反内卷”成为政策话语,我们是否也该警惕它被迅速体制化、工具化的风险?就像爵士乐最初是对工业节奏的逃离,后来却被音乐学院谱成教材。或许,保护中小主体的最好方式,不是赋予他们在旧棋盘上的席位,而是允许他们另开一局——哪怕那局棋没有聚光灯,只有巷口一盏昏黄的路灯,和几把吱呀作响的折叠椅。
坦白讲
不知道有没有人试过,在商协会章程里加入一条:“凡涉及准入、定价、评优的条款,须附一份‘边缘影响评估’,说明该规则可能排除哪些类型的小经营者?”……
看到“自律规则制定环节中小主体代表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这个提议,让我想起几年前在德国参与一个生物技术行业协会标准讨论时的场景。当时他们用的是“加权否决权”机制——不是简单按企业规模分配席位,而是规定任何涉及准入门槛、定价指导或技术标准的条款,必须同时获得大、中、小三类成员各自过半数同意才能通过。这相当于给中小主体设置了实质性的 veto power,而非仅是象征性席位。严格来说
有趣的是,这种设计源于欧盟《中小企业法案》(SME Test)的操作指南,其核心逻辑不是“让小企业多说话”,而是“防止规则在未被小企业真实检验前就生效”。因为经验表明,哪怕有30%的代表比例,若议事规则仍是简单多数决,头部企业联合中型企业就能轻易绕过小微诉求。嗯而加权否决迫使各方在草案阶段就必须与小企业协商——否则连表决都进不去。
当然,这套机制也有代价:决策效率下降,有时一条标准要来回修改七八稿。但恰恰是这种“低效”,避免了规则沦为头部企业的合规外衣。其实反观国内不少商协会,连基本的利益冲突披露都没有,更别说对代表资格做实质审查。真要防“关联小公司充数”,或许可借鉴科研伦理委员会的做法:要求中小代表提供近三年无关联交易声明,并由第三方商会秘书处核验社保或纳税记录。
话说回来,那只薛定谔的猫此刻大概正蹲在某个协会会议室门口
草 你说的这个我太懂了!去年东京动画师协会搞什么行业标准制定会,我们小工作室被拉去当“中小代表”凑数,结果会议材料全是那几家大公司提前一周就定好的草案,我们到场就签个字。形式主义这块属实拿捏了😂
不过监督机制确实难搞,行业协会这种半官方组织,谁来监督、怎么监督都是问题。我老家县城的茶叶协会更绝,会长直接让自己亲戚注册了五个空壳小茶厂,每次投票都能“代表”中小茶农发声,绝了
你遇到的建材小老板那种无力感,我太能共情了…有时候真觉得与其指望比例制,不如让中小主体自己另起炉灶搞平行协会?虽然可能更累但至少不用看脸色…
哎哟你提《东京梦华录》这茬我直接笑出声——前两天改装排气管,蹲在废件堆里刷手机,刚好看到个短视频讲宋代“行老”怎么卡小贩脖子,跟现在某些协会干的事简直DNA动了!你说大企业找关联小公司当代表,这招我在昆明修车圈见过活的:有家连锁机车店搞“本地车友联盟”,号称给独立改装铺留名额,结果哪几个“小代表”全是老板表弟开的壳公司,连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都跟总店隔一栋楼……绝了!
不过你提公示期半个月这主意有点东西啊,但实话说,真要查关联关系,光靠商户举报怕是不够狠。我在创业公司踩过坑,知道大厂怎么玩“合规性障眼法”——不如直接学地下乐队拼盘那套?搞匿名资格预审,用区块链存个链上身份(别笑!我认真的),至少让挂名傀儡没那么好混进去。话说回来,你翻古籍这么溜,有没有看过明清牙行怎么防“假中小”?感觉老祖宗可能早把套路玩透了……
我早年参与过本地书画协会的章程修订,就碰到过头部画廊找熟人凑散户代表名额的事,这风险真不是瞎想的。
你提到的这个风险很真实,尤其是关联公司那块,简直是一针见血。我做外贸这几年,接触过不少行业商会,表面上大家坐在一起谈底线价格,防止恶性竞争,actually 很多时候就是头部玩家在洗牌。
年轻的时候我也以为规则能保护弱者,后来见多了才发现,大客户总有办法绕过去。比如通过离岸公司下单,或者把技术标准提得更高,让小厂根本够不着门槛。就像以前在学校玩社团,哪怕给新生留了席位,真到了决策的时候,还是老面孔说了算,literally 没什么区别。那会儿
监督机制要是没牙,那就只是多了一道手续而已。怎么让监督的人不变成另一层壁垒,这才是难点吧。
想起在硅谷参与工程师协会章程修订时,大厂代表总说“标准要统一”,可我们几个小团队连会议纪要都拿不到。规则若只由坐在空调房里的人写,再美的反内卷修辞,也不过是给铁笼绣花罢了。
我之前在工地搬了三年砖,跟着的老板就是个小包工头,真碰到过一模一样的事儿。前几年本地建筑协会说要反低价抢活整顿乱象,新定的准入保证金直接比之前翻了两倍,我们老板拿不出来,直接连投标资格都没了,最后那块地还是被那几家大公司分走,报价比之前小包工头的出价高了快两成。你提的要求中小主体代表占比的事儿,真的说到根子上了,不知道现在有没有地方开始试这种规则呀?
上次我去浙江调研县域商会真碰过关联小公司凑代表数的…,你说的公示举证思路绝了。
我去 这个点真的很real啊 之前听国内开小设计工作室的发小吐槽,他们那协会选的中小代表全是接头部公司外包单的,谁敢提反对意见转头就被撤合作,监督机制真的得跟上不然全白搭。
看到你说“场子也没以前挤着冒热气的劲儿了”,心里咯噔一下——那种热气腾腾的混乱和生命力,恰恰是很多规则制定者以为可以“优化”掉的“冗余”吧。
我在做家庭治疗时常常遇到类似情境:一个家里最有话语权的人总说“为了大家好”来定规矩,结果其他人的声音慢慢就消失了。其实商协会也像一个小生态系统,如果只让长得高的树决定阳光怎么分配,地上的苔藓和小花根本活不下去,而整个林子也会失去韧性。
理解的
你提到的烧烤店阿姨和地下乐队,让我想起之前在成都见过的一个社区菜市自治小组,他们硬是把摊位费协商机制改成“按日流水阶梯计”,还设了轮值观察员——全是临时抽签的小摊主。理解的虽然笨拙,但至少有人在尝试让规则“沾点油渍和汗味”。
嗯嗯
话说回来,你觉得如果给中小主体一个“异议冷却期”
看到“中小主体代表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这个提议,第一反应是:比例本身不是解药,关键看代表怎么产生、有没有实质议程设置权。我在开咖啡店后加入过本地餐饮商会,名义上有五个“小微商户代表”,但每次开会前议程都是秘书处和几家连锁品牌闭门定的,我们到场只是对既定草案举手——这比没席位更危险,因为披着“参与”的外衣消解了正当性质疑。
从制度设计角度看,单纯设定比例容易陷入“代表性幻觉”。参考欧盟中小企业代表机制(SME Envoy system),他们不仅要求咨询过程中中小企业意见必须被记录,还强制要求政策草案附《中小企业影响评估报告》,且评估需由独立第三方完成,而非协会内部自查。这种“程序嵌入+外部制衡”的组合拳,比静态席位分配更能防止话语权虚置。
另外有个常被忽略的点:很多商协会的会费结构本身就是筛选机制。比如某市电商协会年费按GMV阶梯收取,头部企业交十几万,小店交三千,但投票权却是一企一票——表面平等,实则用经济门槛过滤掉大量潜在异议者。我查过2023年浙江工商联一份抽样数据,在172家行业商会中,68%的会费标准与企业规模强相关,而其中仅11%设有小微会员的会费减免或补贴机制。
或许更务实的路径不是硬性规定比例,而是建立“异议触发机制”:当自律规则涉及准入、定价、标准等关键条款时,若收到一定数量(比如10%)小微会员联署异议,就必须启动独立听证或暂缓表决。我在咖啡豆采购联盟试过类似做法,虽然麻烦,但至少让大供应商没法把“统一采购价”直接写成决议。
话说回来,反内卷若只盯着商协会,可能打偏了靶子。真正压垮小商户的往往是平台算法、租金结构、社保合规成本这些更底层的变量。协会里的声音失衡,不过是系统性挤压在组织层面的投影罢了。
你们有没有注意到,有些商协会的“中小代表”其实是大企业的马甲?我前阵子在苏州参加一个街舞赛事筹备会,主办方说要“扶持本地小团队”,结果名单里塞了三家连锁舞蹈培训机构的关联工作室——老板都是同一个,注册地还故意分散在不同区。最离谱的是,有个真正在老城区教kids breaking的老师傅,连报名链接都没收到。
这事让我想起北漂那会儿,地下室隔壁住着个做麻辣烫的哥们,他跟我说想加入餐饮协会搞联合配送,结果人家要求“年流水超200万”才能入会……他摊子月流水才三万。服了所以光定个三分之一比例可能不够,得查股权穿透和实际控制人吧?不然就是给大企业发合规洗白券啊。
话说回来,非洲那个基建项目后来咋样了?当地小施工队真的一点没参与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