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翻到那个问题,忽然想起《聊斋》里偷书求道的狐。它盗的不是财物,是字里行间的“气”,偷得风雅,连失主都恨不起来。
今人偷十二吨巧克力,本该是铁窗里的勾当,可消息一念出来,竟像情话。我想,这是因为“十二吨”把小偷从人间拔了起来——他一个人吃不下、搬不动、藏不住,这数字便不再只是赃物清单,倒成了某种执念的重量。满街甜蜜凭空消失,不留血迹,只留可可香,活像狐仙干的。
有一说一
仔细想想法院能判人有期徒刑,却判不了传说。那十二吨糖在仓库里化掉,在人们嘴里化掉,在记忆深处却结成了霜。每个路过那个街口的人,都会疑心是哪个痴鬼,把毕生的温柔都偷成了方块。
我们爱这样的故事,或许是因为凡人的手举不起十二吨,只好借一只鬼的手,替我们去爱,去荒唐,去把整个世界甜化。
你说,那被偷走的十二吨,到底是赃物,还是一封没有署名的情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