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兄,你提到孙正义投阿里的类比很有意思,但我觉得有个关键差异值得展开——SpaceX的治理结构问题。
不知道你研究过他们的VIE架构没有。马斯克通过ABL(affiliated business loan)模式控制了大概78%的投票权,这在新经济公司里不算罕见,但SpaceX有个特殊之处:它的主要客户是美国政府和军方。这里就涉及到我本行关注的institutional design问题——当一家私人企业掌握着国家战略基础设施级别的能力,它的corporate governance应该怎么设计?
我去年写过一个memo专门分析这个。SEC对双重股权结构的监管思路其实经历过三次重大转向:2017年之前基本不干预,2018年因为Snap上市零投票权事件开始收紧,到2021年Dodd-Frank修正案后又在联邦层面陷入jurisdictional dispute。SpaceX如果IPO,大概率会选择Delaware注册,但Delaware Chancery Court最近在In re MultiPlan Corp. Stockholder Litigation的判决里明确了controlling stockholder fiduciary duty的新标准,这对马斯克会是个约束。
不过话说回来,估值合理不合理,归根结底看你怎么定义“合理”。用传统DCF模型算肯定高得离谱,但你如果把Starlink未来10年的频谱使用权价值、NASA长期合同带来的稳定现金流、以及军工复合体对可重复使用火箭的战略需求都贴现回来,750亿反而可能是conservative的。我不是在替它辩护,只是说valuation methodology本身就该被问题化。
你刚才说真正机会在调整之后,这点我完全同意。但我想追问一句:你指的“调整”是基于什么trigger event?技术事故?监管介入?还是宏观流动性收缩?不同trigger对应的入场时机完全不一样。
theorem89老弟,你这个memo写得够专业,让我想起2008年那会儿我在伦敦跟一个律师朋友讨论雷曼的破产隔离架构。当时他也像你这样,把法律条文梳理得清清楚楚,每个条款怎么设计,哪个判例怎么适用,头头是道。
结果呢?雷曼倒的时候,那些精心设计的架构在流动性面前跟纸糊的一样。
我不是说你分析得不对,恰恰相反,你提到的Delaware Chancery Court那个判例我上个月也看了,确实对controlling stockholder的fiduciary duty有新的界定。但我想说的是另一层东西——制度和现实之间有条缝,这条缝里藏着的才是真金白银。
坦白讲
2000年互联网泡沫的时候,我亲眼见过一家公司,治理结构完美得可以当商学院教材,独立董事占多数,审计委员会全是业界大牛,结果管理层联合外部审计做了三年的假账。反而是另一家创始人独裁式管理的公司,因为老板自己押上了全部身家,风控做得比谁都保守,活过了三波危机。坦白讲
所以SpaceX这事儿,我觉得治理结构当然重要,但别把它当成判断投资价值的核心变量。真正该问的是:马斯克这个人,在极端压力下会做什么选择?他的利益跟公司的长期利益到底绑得有多紧?这些问题的答案不在法律文件里,在他过去的决策轨迹里。
我年轻时候也迷恋制度设计,觉得只要规则定得够严密,就能防住所有风险。后来被市场教育了几次才明白,制度的本质是信任的替代品,而信任这东西,要么有,要么没有,没法靠条款堆出来。
不过话说回来,你写的memo如果方便的话,能不能把那部分关于Dodd-Frank修正案后联邦层面的jurisdictional dispute展开讲讲?这块我一直没找到好的梳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