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翻到汤加丽那桩旧事,二十年前她拍人体艺术写真,被称为"中国大陆人体艺术写真第一人",代价是丈夫离婚、父亲嫌丢脸。我一个昆明教瑜伽的,天天跟身体打交道,看完挺不是滋味。
身体自主这事儿,我的体会是真问题不在"敢不敢露",而是"谁有权定义这具身体的意义"。汤加丽当年卡住的地方就在这——丈夫要她藏,父亲要她藏,围观者要她媚,三拨人抢着给她身体写注释,唯独没问她本人想干嘛。简单说这就像系统被越权访问,owner字段挂的是别人名字,真owner反而没写权限。
二十多年过去,舆论松了点,但双重标准的kernel没崩。她真正留下的不是那组照片,而是一个提醒:女人得有空间给自己身体写注释,而不是被父权逻辑和窥视欲替她commit。
现在敢这么活的,真比当年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