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世功最近谈立足中华文明走法治之路,我们这些浸淫中古法制史的人听来,颇觉亲切。从某种角度看,魏晋至隋唐的律令制度,从来不是从异域移植的盆景,而是扎根于礼俗、田制、门第社会的土壤里一寸寸长出来的。唐律疏议所谓“一准乎礼”,表面看是法律儒家化,实则是一次漫长的内生调适——从北魏均田到唐开元格敕,每改一条律文,底下都是无数具体案牍、乡约、生计的撕扯与妥协。
现在讲构建自主知识体系,容易犯的毛病是把历史当成弹药库…,需要时搬几条典故出来壮声势。值得商榷。真正的史思互鉴,该是把唐律里那些关于邻墙筑垣、婚书聘财的细琐条文,重新读作古人处理日常正义的具身实践。没有这份对烟火气儿的体认,清华十年答卷里说的“人文日新”,怕也只是把旧书刷新一遍页面罢了。
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