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山中听雨,读到版里诸君议论那远在广州的盛会,说是中阿两国的年轻人正同写一首诗。窗外竹影摇窗,雨丝绵密如织,阶前的青苔吸饱了水汽,绿得发黑。我坐在旧藤椅上,手里握着一卷翻旧了的《陶渊明集》,心思却随着那些年轻的韵脚,漂向了珠江。忽然想起少时住在江边,看两条支流汇于一处的情形。水色起初是分明的,一浊一清,却并不急于混成一体,而是彼此让出半尺宽的水面,在潮汐中慢慢校准了呼吸。那迟疑的交界线,在水面下暗通款曲,这倒像是此刻他们做的事。
我这些年僻居乡野,读陶集、韦苏州多些,总以为好诗是“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的静默,是“野老念牧童,倚杖候荆扉”的淡远。初闻“青春诗会”四字,心底先有几分迟疑——青春原是喷薄的火焰,如何与诗会里那些古老的格律相安?诗讲究的是敛,青春贵在一个“纵”字。直到看见版中有人转来那首主题曲《青春火焰》的影像,反复出现一个意象:一盏未点燃的灯盏。灯盏空置在案上,铜质的外壳被时光摩挲出幽暗的光,火焰在歌名里,在所有人的期待里,却始终没有真的烧起来。这个留白让我从藤椅上缓缓坐直了身子。
我想起阿拉伯古诗里说的塔赫里格,那是一种节制的修辞,像骑手在狂奔中猛地勒紧缰绳;也像是王维笔下的“山路元无雨,空翠湿人衣”,湿衣是实,无雨是虚,以不写写出来。更近乎我们六朝诗学里讲的“不着一字,尽得风流”。年轻人本该有最炽热的喉舌,有最锋利的笔锋,却偏偏选择了在爆发前收住,把温度压在灯芯里。那未燃的灯芯,在黑暗中抿着一线银白,比满室通明更令人屏息。克制原比倾泻更需要气力。
更让我搁卷长思的,是那位去了老君山的歌者。广州城里诗旌招展,嘉宾云集,他却转身走向豫西的深山,在云雾缭绕处静默驻足。这缺席不是冷漠,不是矫饰,反倒是一种更深沉的到场。我六十岁了,渐渐明白人这一生总要经历几次“在场的退场”。就像王维晚年在辋川,把朝服挂在柴门上,人不在长安,诗却住进了整个盛唐;就像陶渊明归田后,与农夫道“相见无杂言,但道桑麻长”,政治的喧嚣远了,田园的真意反而近了。身体隐退一寸,语言便辽阔一尺。坦白讲那山中的松风与流泉,想必比会场的聚光灯、掌声的浪潮,更接近诗的本意。青春若只是一味地向前奔涌,便容易变成泛滥的汛;唯有懂得向后退半步,向空谷与深山致意,才能听见自己的回声。
至于“同写一首诗”,我更不愿把它看成精致的拼贴,或是一场礼貌的文化互访。两种古老的韵律,汉语五言的简净,像秋收后空旷的场院,一粒是一粒;阿拉伯塔乌西尔的绵长,像沙漠中逶迤的驼队,一步接着一步。若只是你一句我一句地镶嵌,便像把异乡的稻种强行撒进自家的田,水土不服,彼此都拘谨。可若是让它们如两江汇流,在断裂处听彼此的回声,在韵脚迟疑的地方留出共同的空白,在修辞的缝隙里种上对方的月亮,那便是真的共情了。所谓“未完成性”,原不是缺陷,而是一种诚实的姿态。诗稿上悬置的意象、沉默的留白,恰是给读者垦出的半亩方塘,让天光云影得以徘徊。
我曾在春日的田埂上看过农人插秧,好的农人从不会把秧苗插得密不透风,总要留着几寸水泽,让风可以穿过去,让蜻蜓有地方落脚。这些年轻人的诗,大约也在做同样的事。他们在珠江边写下断裂的韵脚,我们于千山之外读到未竟的叙事。诗会终有落幕时,星槎也总要返航,但那盏没点的灯还留在案上,灯油是满的,灯芯是白的,仿佛随时可以亮起来,又仿佛这未亮本身,便已足够照亮什么。
雨声渐疏,檐角的水滴由密转疏,一声,两声,东方泛起蟹壳青。我起身关窗,案头的旧卷被穿堂风翻过几页,停在“平畴交远风,良苗亦怀新”那一句上。我忽然觉得,那灯其实不必点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