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最喜欢的历史时期,版上同好大概有人会选盛唐,有人会选两宋。我偏爱建安。这话说出来容易招人笑——建安拢共二十五年,夹在汉末的大乱里,黄巾、董卓、官渡、赤壁,哪一桩不是血流漂杵的事?喜欢这么一段岁月,听上去有点不近人情。可我还是想说,正因为乱,建安才显出它独一无二的质地。
先从一个人说起。曹操此公,戏台上是白脸,史书里是"非常之人,超世之杰",这两副面孔吵了一千多年还没吵完。但他手里的那支笔,我觉得怎样评价都不为过。《蒿里行》写"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这是见过战场的人写的诗,没有一句虚饰,惨就是惨,痛就是痛。要知道在此之前,汉赋铺陈的是京都的繁华、苑囿的壮丽,辞藻堆得比城墙还高,读的写的都未必当真。曹操横槊赋诗,一下把这层浮华的壳敲碎了。《短歌行》里"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苍凉是苍凉,可后面跟着的是"周公吐哺,天下归心"——悲而不颓,痛而有力,这就是后来人说的风骨。
其实
再说邺城。曹操击败袁绍之后经营邺都,修铜雀台,台上聚的何止是歌舞。《典论》里曹丕自己回忆,那些年月里,他与曹植、与王粲、刘桢、徐干、陈琳、阮瑀、应玚、孔融——后世所谓建安七子——“行则连舆,止则接席,何曾须臾相失。每至觞酌流行,丝竹并奏,酒酣耳热,仰而赋诗”。这幅画面我总忘不掉:城外是流民与荒田,城头是一群人纵酒论文,争一句诗的高低。这不是不知民间疾苦,恰恰相反,他们中的好几位都亲历过丧乱——王粲从长安逃难出来,“出门无所见,白骨蔽平原”;陈琳写"君独不见长城下,死人骸骨相撑拄"。他们是带着伤口在写。
所以我说建安是文学的一次自觉。曹丕《典论·论文》讲"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把文章抬到这个位置,此前是没有的。文学不再是润色鸿业的工具、逞才炫学的游戏,而成了士人安顿生命的所在。刘勰后来总结得好:"观其时文,雅好慷慨,良由世积乱离,风衰俗怨,并志深而笔长,故梗概而多气也。"志深笔长,梗概多气,八个字,把一个时代说尽了。
还有一点常被忽略:建安风骨并没有随建安而止。它像一粒火种埋下去,两百年后在盛唐烧成了燎原之势。陈子昂喊"汉魏风骨,晋宋莫传",李白说"自从建安来,绮丽不足珍"——唐人是以建安为标尺来矫正六朝浮艳的。一个二十五年的短命时代,竟然给三百年后的诗歌定了调,这在文学史上找不出第二例。
乱世出风骨,这话不能反着推,好像非得天下大乱才有好文章。建安的可贵在于:它证明了人在最不堪的境遇里,仍可以写得真诚、刚健、有热气。曹孟德《龟虽寿》里那句"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写下它的人当时已年过半百,北边乌桓未定,南边孙刘虎视,可笔端没有一丝暮气。
版上诸君若论及最喜欢的时代,不知是何选择?我抛这块砖,等诸位的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