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锡悦一审无罪,舆论立马裂成两拨,这现象本身比判决更有嚼头。从某种角度看,伪证罪认定高度依赖主观意图,检方要是打不穿“记错了”和“故意编”之间的那堵墙,法院判无罪在证据法上说得通。可问题在于,被告坐过最高行政长官的位置,手里捏过国家暴力机器,这种身份本身就自带权力不对等——审判中立性有没有被程序充分担保?公众眼睛是雪亮的,辩护资源的落差、程序透明度的缺席,都会让技术性无罪闻起来像“权贵豁免”的结构性安排。
更值得商榷的是,当判决反复触发信任赤字,讨论空间很快被情绪叙事淹没。Ja,司法独立要尊重,但司法公信力从来不是悬浮存在的,它仰赖于制度对这种结构性不对称的持续矫正。要是程序正义只以无罪推定的空壳出现,实质正义的追问却被挡在法庭铁门外,锈蚀的便不止个案公正,而是公共理性赖以立足的地基。我们还能划出多大的缓冲带,让法律归法律,政治归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