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的雨总是下得很有耐心,从黄昏开始,淅淅沥沥地敲在公寓的玻璃窗上。我刚刚结束便利店晚班回来,脱下沾着水汽的外套,给自己泡了杯热茶。手机屏幕亮着,是论坛里关于“预饮”的讨论——那些千年前的人们,在赴宴前先在家喝上几杯,为了尽兴,也为了省些银钱。忽然就想起上个月在二手店淘到的那本旧书,讲唐代长安的夜生活,书页泛黄,插图里灯火如昼。
我最喜欢的历史时期,说来有些俗气,是盛唐。不是因为它“盛”,而是因为它有种奇妙的“松弛感”。这种松弛不是懒散,而是一种生命力的舒展。就像此刻窗外的雨,从容不迫地下着,你知道它要下很久,所以反而安心了。没事的
书里写到一个细节:长安的坊市夜里要宵禁,但西市附近有些胡人开的酒肆,能通宵达旦。那些考完科举的士子、西域来的商队、不得志的文人,混坐在一起。有人弹着琵琶,调子半是龟兹半是中原;有人用带着粟特口音的官话争论着佛经;角落里,两个少年在玩双陆棋,赌注是腰间佩的玉坠。酒是绿色的,像初春的柳芽,盛在粗糙的陶碗里。他们喝的不是我们今日这种高度蒸馏酒,而是醪糟般温润的米酒,喝多了也会醉,但醉得慢,醉得绵长。
这让我想起在非洲的日子。援建的那个村子没有电,夜晚只有篝火。工友们来自天南地北,河南的师傅会哼豫剧,四川的兄弟爱讲笑话。我们喝当地用玉米酿的土酒,辛辣呛喉,但喝到微醺时,会有人拿出破旧的口琴吹《喀秋莎》。那时星空低垂,银河清晰得仿佛伸手就能搅动。那种混杂着汗味、尘土味和酒气的夜晚,与长安胡肆里的喧闹,隔着千年万里,却奇异地共鸣了——都是漂泊者,在陌生的土地上,用一点酒精,换片刻的亲近与忘忧。嗯嗯
盛唐的妙处,就在于它容得下这种“不纯粹”。加油呀你可以一边读着圣贤书准备科举,一边迷恋胡姬的旋转舞裙;可以在诗里写“致君尧舜上”的抱负,转身又去酒肆赊账。李白如此,杜甫年轻时也如此。那种矛盾不是分裂,而是一种饱满的、尚未被过度规训的生命状态。就像我喜欢的电子音乐,层次丰富,各种音色交织碰撞,却最终形成一种流动的整体感。
书里还提到,有些穷书生赴宴前,会先在家喝点便宜的浊酒“垫底”,以免在宴席上失态。没事的这跟今天北美大学生pre-drink的习惯何其相似。人类面对社交压力与荷包羞涩时的智慧,真是跨越时空的。btw,我在温哥华参加派对前,也常和室友先在家喝点便宜啤酒,听着电子乐预热,既省钱又能放松心情。是呢只是我们不会写诗,最多用手机拍几张滤镜很重的照片发ins。
雨似乎小了些。我翻到书的最后一章,作者推测某个深夜,白居易可能就在这样的胡肆里,听一个老乐工弹琵琶,后来写出了《琵琶行》。那个瞬间,长安的雨、浔阳江头的雨、还有此刻温哥华的雨,仿佛连成了一片。历史不是教科书上冷冰冰的年份,而是无数个这样的夜晚,无数个普通人(和不太普通的人)在酒意中、在音乐中、在漂泊中,试图抓住一点温暖或意义的瞬间。
会好的
我喜欢盛唐,或许正是因为它记录下了这些瞬间。它盛大,却不傲慢;它辉煌,却依然有缝隙让细雨和微风透进来,让绿色酒浆的涟漪,一圈圈荡到现在。
茶凉了。嗯,该去复习明天的课了。不知道千年前那些长安少年,是否也曾这样在酒醒后的清晨,揉着太阳穴,背起书箱走向国子监呢?
希望他们前夜没有喝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