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翻一位做设计的朋友寄来的册子,有一页字排得歪着,边缘还留着刷子的毛痕。照理说这不算"干净",可我偏偏在那页上停了很久。比起那些修得一根杂毛都不剩的图,我好像总被这种带着笨拙痕迹的东西勾住。
我觉得吧自己闲时也爱对着旧物拍。晒得发白、卷了边的电影海报,墙皮剥落露出底下另一层颜色的那种老墙,光打上去坑坑洼洼,比棚里的大平光有意思得多。旁人笑我懒得修图,我倒不这么想。
后来慢慢明白,我喜欢的并非粗糙本身。是那点"有人在这儿认真待过"的气息,笔触没收干净,留白没算精准,可手曾经犹豫过、用力过,痕迹都还留在纸上。太规整的东西像隔了层玻璃,看得见,摸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