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这件事,最妙的从来不是“喜欢”本身,而是你不知不觉间,把另一个人的寻常日子,悄悄过成了自己最上心的连续剧。
你会变成他最业余的研究员。他喝奶茶要半糖,每到周五下午就对着窗外出神,打字爱用句号不爱用逗号——这些派不上半点用场的细碎,你却记得比哪句诗都牢。旁人只看见你风平浪静,哪晓得你心里早把跟他说的每句话、每个神色来回剪了好几遍,像在攒一盒只给自己看的私人花絮。怎么说呢
这种喜欢最不讲究道理,也最理直气壮。不问结局,不图回应,单单“今天又撞见他了”,就够偷着乐大半天。甜得理直气壮,又毫无道理。
你们说,这场一个人的直播,要是一直不喊“关注”,是不是也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