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和先生又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红了脸。气头上觉得自己占尽道理,话也越说越尖。后来我躲进书房,听见他在客厅来回踱步,过了一阵子,灶台边叮叮当当响起来——多半是去热夜宵了。
我慢慢觉得,吵架这回事,最怕的不是争不出对错,而是把气留到天亮。吵完给自己半小时的空当,等那股上头的劲儿退下去,许多伤人的话自然就说不出口了。
先软下来的那个人,从来不是输家。她只是比对方早一步想明白:这顿气若攒着,消耗的是两个人实打实的情分。我常笑自己服软服得快,转念却又释然——肯先开口,是因为我更舍不得这段关系。
后来他端着一碗温吞的酒酿圆子进来,也不多话,就把碗轻轻搁在我手边。我尝了一口,心里的棱角也就化开了。一个拥抱,一顿夜宵,翻篇原来这么轻。日子是过给自己的,不是过给道理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