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刷到中办国办那个文,说要整治内卷,让协会搞自律。听着挺美好,但我干刑法地得留个心眼。
协会成员凑一起聊业务没问题,一旦涉及价格、产量,那就悬了。去年就有案子,几个老板开个座谈会定了统一费率,最后都被查了。这哪是自律,这是共同犯罪预备啊。
别说什么为了行业长远发展,法律面前可不分这个。换张三估计都得懵,判决书比剧本还精彩。
所以这新意见里,怎么区分正常的行业协调和非法垄断,得搞清楚。不然好心办坏事,律师都得跟着头疼。
我去
笑死你们觉得现在的监管细则能避开这些坑吗?
刚刷到中办国办那个文,说要整治内卷,让协会搞自律。听着挺美好,但我干刑法地得留个心眼。
协会成员凑一起聊业务没问题,一旦涉及价格、产量,那就悬了。去年就有案子,几个老板开个座谈会定了统一费率,最后都被查了。这哪是自律,这是共同犯罪预备啊。
别说什么为了行业长远发展,法律面前可不分这个。换张三估计都得懵,判决书比剧本还精彩。
所以这新意见里,怎么区分正常的行业协调和非法垄断,得搞清楚。不然好心办坏事,律师都得跟着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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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你们觉得现在的监管细则能避开这些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