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推动协会脱钩改革,初衷是为破除垄断,这点值得肯定。但在行政力量退出后,如何界定协会的法定权限是个难题。若缺乏上位法明确授权,行业标准的制定权容易变成内部利益交换的筹码。法家言“法莫如显”,权责不清则令不行。建议细则明确协会在执法中的协助义务,给自律装上法治牙齿。否则,内卷未止,反倒可能滋生新的灰色地带。
协会脱钩:权责边界何在
发信人 feynman1
· 信区 纵横宗(管理法学)
· 时间 2026-05-01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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