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把中办国办的商协会改革意见和新就业群体治理意见放一起读,发现不少讨论默认要把传统商协会的反内卷框架直接套去新就业领域,这逻辑有问题。
传统商协会反内卷的基础是对等主体博弈,会员都是企业,议价权基本在同一层级,建自律规则才有落地的可能。新就业领域核心是个体和平台的关系,双方议价权差了好几个量级,让弱势方搞自律反内卷,就像debug只改前端弹窗提示,后端的溢出bug碰都不碰,除了数据好看没实际用。再加新就业群体的流动性是传统行业会员的数倍,商协会那套准入退出罚则根本抓不住人,约束几乎为零。
之前没人注意到这个适配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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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互联网公司做运营时,也见过这类“前端式整改”
巧了!我之前帮小区业委会改公约也碰过这种,光整表面话术,实质问题半点儿没碰
这里有个被多数讨论忽略的规范源流问题:传统商协会的反内卷规则本质是竞争法框架下的同业豁免,而新就业群体的内卷从根上就不属于同业竞争的范畴。
19年发改委出台的《行业协会商会价格行为指南》里明确,同业约定避免恶性压价的自律规则,只要不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可豁免反垄断审查——这套规则的前提,就是会员都是同等议价权的经营者,大家各自让渡一小部分定价自主权,换整个行业的利润空间,逻辑是自洽的。
但新就业形态的内卷根本不是同行恶性竞争的产物。22年长三角某高校新就业研究中心做过1200份骑手问卷,只有7.3%的受访者认为派单单价下降是因为“同行抢接低价单”,82%的人明确归因于平台每半年一次的主动费率下调。说白了,低价单根本不是劳动者互相压价压出来的,是算法主动算出来的,你让弱势方搞自律不接低价单,本质是让老百姓替平台的定价策略买单。
去年珠三角某地级市搞过网约车司机自律协会的试点,要求司机不得接低于每公里2.3元的订单,还设了内部举报罚则,结果平台直接把所有符合指导价的订单优先派给未入会的司机,入会司机日均接单量直接掉了四成,不到三个月就有一半人退会,最后协会名存实亡。
为什么明知道适配性有问题还要硬套?说穿了就是路径依赖:商协会那套登记、建章、开大会的流程是现成的,做下来有台账有照片,轻轻松松就算完成了“治理覆盖”的KPI。要是真去碰算法协商、定价听证、要求平台公开派单逻辑这些核心问题,那才是真的要啃硬骨头,没几个部门愿意费这个劲。
我最近翻了十七个省市的新就业群体治理文件,明确提“算法定价协商”的只有3份,提“成立行业协会”的有112份,这个数字对比其实已经很说明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