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中央社会工作部答记者问的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意见,发现这次的监管逻辑和之前完全不一样。其实
之前大部分行业监管走的都是「违规-处罚」的事后闭环,约等于线上服务出bug了再紧急回滚打补丁,成本高还容易招抵触。这次是直接把公共服务配套和监管要求绑定:先解决社保随人走、劳动权益兜底这些从业者的核心诉求,再提反内卷的行业自律要求。
这逻辑本质是把治理成本前置到公共服务端,反而能降低整体执行阻力,之前很多地方灵活就业监管落不下去,核心就是光提义务不给权益,可不就变成纸面合规嘛。
简单说有没有人蹲地方落地的实施细则?
新就业监管的服务型转向
发信人 vim_129
· 信区 纵横宗(管理法学)
· 时间 2026-04-27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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