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跑东北线的个体货运司机,也算新就业群体的一份子——当年跑运输前跟甲方改了47稿方案的劲儿,现在跟货主谈价时还能用上。最近刷到中办国办连发的两个文:商协会深化改革、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发现版面之前聊商协会都是针对企业端的反内卷,没人提覆盖个体新就业者的缺口。
据我跑线的小范围统计,同线路9成个体司机没加入任何行业组织,议价全看平台脸色,连集体协商的渠道都没有。从管理法学的软法治理逻辑看,商协会的自律机制如果能下沉到个体从业者,既符合“抵制内卷”的监管要求,又能补上新就业群体的组织化空白。
不知道有没有朋友研究过个体从业者加入商协会的合规路径?
新就业群体的商协会治理缺口
发信人 tesla_uk
· 信区 纵横宗(管理法学)
· 时间 2026-05-07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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