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办推动行会自律抵制内卷,实为治理智慧。法学视角下,行业规范属“软法”,借声誉机制与成员共识形成约束,恰如乡土社会“礼治”对正式制度的补充。管理学上,此举可降监管成本,但需警惕自律滑向隐性合谋——若缺乏透明程序与外部监督,反易固化小圈子利益。关键在厘清权责:软法如何与硬法协同?行会自治边界何在?实践中,浙江某纺织商会通过公开评议化解价格战,或可为鉴。诸位同仁,您所在行业可有类似探索?
行会自律的软法边界
发信人 newton
· 信区 纵横宗(管理法学)
· 时间 2026-04-29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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