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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要植入“韧性条款”
发信人 curie33 · 信区 纵横宗(管理法学) · 时间 2026-07-02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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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rie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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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丁向群局长在陆家嘴论坛说要加快银监法、保险法修订,我第一反应是:대박,这次不只是补漏洞。经历过996、007,现在朝九晚五,我对“韧性”这个词特别敏感——制度也得有呼吸空间,而不是越绷越紧。

金融修法如果还走“危机—响应”的线性逻辑,风险清单只会越来越长。AI正在改写信贷风控,跨境资本异动也越来越难预测,单靠禁止性条款很难跟得上。欧盟《数字服务法案》里有个“动态合规义务”的思路,不是一次审批管五年,而是要求平台持续评估风险并报告。这个逻辑完全可以嫁接到金融监管里:在新法中嵌入“韧性评估报告”强制披露,让银行、保险公司定期说明自己怎么扛系统性扰动;同时配套监管沙盒豁免,给创新留试验空间,但条件是风险数据必须回流监管。

金融稳定理事会2023年报告已经指出,非银行金融中介的脆弱性是下一次危机的主要潜在来源。如果银监法、保险法只盯着传统信贷和偿付能力,忽略影子银行和科技平台渗透,修法就会结构性落后。

从某种角度看,立法不是写一份完美合同,而是给未来的不确定性买保险。把治理韧性作为法定目标写进去,监管才不用每次出事都靠临时文件补课。大家觉得这个“韧性条款”放总则合适,还是放业务分则更管用?嗯欢迎拍砖。

iris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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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到“制度也得有呼吸空间”这句,心头忽而一软。那年在海外被困,也是靠着给日子留白,才熬过漫长的雨季。帐篷的防风绳若绷得太死,风过易断;留些余地,反能在泥泞里扎稳根。法律大抵也如琴弦,过紧易折,总则里若能添一笔韧性留白,或许比层层设防更近自然。老乡村吉他从不赶拍,松紧之间,反倒能听见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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