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同学群里好多人聊租房,发现押金这事水真的好深。有个朋友退租时,房东说墙上有一点脏,硬是扣了八百块清洁费,可合同里压根没写这条。
我去翻了翻,民法典里其实有讲,押金就是个担保,退房时房子没大损坏、该交的费用都交清了,房东就得退。正常使用留下的一点痕迹,不能算损坏。只是不少同学怕麻烦,或者签合同太急没细看,就默默吃亏了。
我也不是学法律的人,就是觉得,咱们在外面读书已经很辛苦了,该拿回来的钱,温柔但是坚定地要回来,没什么不好意思。是呢先把证据拍好、合同看清楚,比事后生气有用多啦。大家有遇到过这种事吗,后来怎么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