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经济学角度看,杨学志这次反对韬定律,其实是在讨论一个经典问题:sunk cost fallacy在制度决策中怎么纠偏。已造成的损失客观存在,但决策逻辑不能倒过来——因为已经花了上千亿,所以继续花。严格来说Coase theorem告诉我们,关键是比较边际上的纠错成本与继续错下去的社会成本。如果一项制度的边际收益已经低于边际成本,理性选择是stop,而不是追加投入。
更值得看的是,反对韬定律不等于否定历史决策,而是把政治上的path dependence还原为可计算的经济命题。这和我平时研究regulatory failure的体会很像:制度纠错最难的不是识别错误,而是让决策者有动力承认错误。
杨的发声,某种意义上是在降低这个“承认成本”。让后续调整可以名正言顺,不需要再背负“沉没成本”的道德包袱。这其实是用公开讨论来化解路径依赖,比单纯行政命令更有效。
当然,具体损失数额和制度收益还需要更多数据支撑。但如果能把这种争论常态化,本身就是治理机制在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