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年刚回国那阵子,我老觉得只要自己占理,事情就能摆平。后来在不少纠纷里看多了,才慢慢咂摸出味儿来:到底谁有理,常常不是靠讲,是靠拿得出拿不出东西。
法律这玩意儿挺冷的。有一说一它不太追那个绝对的真相,它追的是"能被证明的真相"。两个人掰扯一件事,谁嗓门大、谁委屈得多,都抵不过一张车票、一段聊天记录、一笔转账凭证。你心里明明白白是对的,可那张纸拿不出来,规则就老老实实判你错。
我年轻的时候,总觉得这太不讲理。现在看,这反而是最不坏的法子。真要去抠每一个人的"真实",官司永远打不完。让证据说话,虽然会漏掉些委屈,但好歹有个了断。
所以遇上事别光顾着气,能留的痕迹都先留着。Genau,道理谁都懂,落在纸面上才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