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楼下小馆老板说,有个伙计干大半年没签合同,想讨说法又怕闹翻丢工。我问他知不知道劳动仲裁不要钱,他愣了:“告状还能不花钱?”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里,仲裁本就不收费,程序比打官司简单,立法明显偏劳动者。可落到自己头上,多数人第一反应还是忍。
从某种角度看,忍的人算的是一笔窄账:怕麻烦、怕穿小鞋、怕以后没人收留。显性成本看得见,分量重。他们没算另一头,欠的工钱、没缴的社保、被吞的补偿,这些隐性损失摊到往后多年,未必比眼前安稳便宜。
更值得商榷的是,一人忍了,单位违法成本就低一分;人人都忍,违法用工倒成常态。个体沉默省事,集体忍让才是最贵的代价。
版上聊经济、退换货的不少,法律这块冷清。咱打工人最该知道这条免费路子。有类似经历的,说说你当时咋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