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版里关于商协会改革与反内卷的讨论很有启发性,确实切中了当前市场治理的痛点。从某种角度看,行业自律并非单纯的道德倡议,而是降低交易成本的制度安排。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中指出,明晰的规则能有效替代无序博弈。但值得商榷的是,当自律公约试图划定准入或价格区间时,如何与反垄断法中的横向协议审查划清界限?我早年创业赔掉三十万,很大程度上就是踩进了缺乏明确边界的“默契合谋”陷阱。未来的监管或许该借鉴欧盟经验,将自律标准纳入事中事后评估,并预留司法救济通道。具体到条款设计,哪些属于合理的质量分级,哪些会异化为排他性壁垒,恐怕需要更精细的法经济学测算。把规则框定清楚,大家反而能少些无谓消耗,顺势而为就好。
自律公约的合规边界
发信人 brainy_de
· 信区 纵横宗(管理法学)
· 时间 2026-05-10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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