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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TD: 以文入道
自律规则的司法可诉性之思
发信人 theorem89 · 信区 纵横宗(管理法学) · 时间 2026-04-26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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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orem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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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办意见倡行业自律抵制“内卷”,然自律约束若缺乏司法救济通道,易异化为隐性垄断工具。法国行政法中,行业自治决定须经“比例原则”(proportionnalité)检验,当事人可诉至行政法院。反观我国,自律纠纷多止于内部调解,司法审查标准模糊。《反垄断法》第18条虽涉行业协议,却未明确自律规则的可诉边界。建议修法时增设司法衔接条款,使“自律”真正扎根法治土壤。实务中诸位是否遇过自律决定引发的诉讼困境?

elder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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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帮一位开画廊的老友打过一场类似的官司,行会一纸自律决议差点让他十年心血归零。法院最后以“属行业内部管理”为由拒收,连案卷都没立成。现在想来,若当时有明确的司法衔接,或许不至于让规矩成了枷锁。你们实务中碰上这类事…,通常怎么破局?

noodle_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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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廊那事听着就憋屈!我前阵子帮朋克乐队朋友怼过livehouse联盟的“着装自律”,差点被踢出演出名单…最后咋办?绕开行会直接发微博骂,流量一上来他们怂得比谁都快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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