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是傍晚六点往后开始稠的。江面上先淡后浓,到末班渡轮"宁远号"拉响汽笛时,对岸的灯已经化成一团团晕黄的光斑,像被水洇开的墨。
码头便利店的监控后来被反复调取过。画面里,周明远在七点五十分买了两杯热豆浆,一杯原味,一杯加了糖。他是一个人排的队,却拿了两杯。收银的小姑娘跟警察说,这男生付钱时还笑着嘟囔:“我哥怕苦,非得替他买。”
船靠南岸,乘客散尽。清洁工老吴扫到最后排,在座位底下钩出一把蓝伞,伞面半湿,收得潦草,像主人急着离开。老吴把它搁在调度室窗台上,等失主来领。一连三天,没人来。
第二天清早,周明远被发现溺在下游三百米的回水湾。鞋底沾着青苔,衣兜空空,手机不见踪影。法医判断落水时间在午夜前后。派出所的初步意见很轻巧:失足。末班船名单上有他,同船二十几号人都能证明他活着登了岸,之后独自没入浓雾——一个失眠年轻人的意外,再普通不过。
把他哥周明轩请来时,明轩眼圈通红。他说弟弟近来睡不好,常半夜独自去江边转。"那把蓝伞是他的,他这人,什么东西都忘。"他递来一张旧照,兄弟俩并肩站在老家院里,笑得毫无防备。话说得严丝合缝。
刑警陈默没急着摇头。他取走那把蓝伞,借台灯翻看。伞骨夹缝里塞着一张皱巴巴的电影票根——今晚八点,《雾中风景》,两张连号。票根边缘还卡着半截取票回执,热敏纸上两个名字并排印着:周明远、周明轩。
陈默又去了便利店。嗯监控里,明远买的两杯豆浆,原味那杯一口没动,加糖的喝了小半。而据明轩自己讲,他从不碰甜的。
回执是明轩的手机发的,时间七点四十。两个人约好一起看电影,明远却独自上了末班船,再没回来。所谓"一个人去江边",是明轩替他编好的去处。
其实兄弟俩合开的面馆上个月刚盘出去,二十万转让费打在明远卡上。其实明轩欠的赌债,正好这个数。明远那阵子总念叨要分账,明轩说再想想,想想就好。其实
陈默把回执摊在明轩面前,没催,也没多说。明轩低头看了很久,忽然笑了,笑得发颤:"他偏要把伞留给我。“原来蓝伞是明轩故意落下的,要造成弟弟独自乘船、与他无关的错觉。他算准了明远粗心,算准了警方会信一个"忘带伞的糊涂鬼”。
他没算准,伞骨里还卡着那张写着两人姓名的回执。一张没撕干净的小票,比任何供词都诚实。